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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不释卷虽可贵,春运途中莫扰人

时间:2023-01-29 19:03:16    来源:国际财经网    浏览次数: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又是一年春运时,1月18日,有网友晒出火车上妈妈带着孩子早读的视频。据报道介绍,当时车厢内有乘客提醒他们声音小一点。听到妈妈跟孩子说,现在都白天了,还有人睡懒觉不起床,随后这对母子读了半个多小时。(1月19日 澎湃新闻)

有网友评论:“小孩不懂事怎么大人也不懂事?”“所以只为了读论语而读论语,实际上学到其中的道理了么?”“公共场合不要影响他人。”“人家有可能是半夜上车的呢,又在火车上,多睡一会也没毛病呀”……

对于所有踏上归途的游子来说,平安回家、纾解疲惫的身心是最大的心愿。而本次事件中,晨读的小孩和家长,正是触碰了车厢内旅客休息的“底线”。

晨读,本无错;春节假期读书,值得鼓励;但是春运期间在列车车厢内晨读,大错特错!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做对的事情,对自己和他人才有益。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做一件自己看似正确的事情,并且罔顾他人切身感受,是利己者也。

 纵观近年来,列车上的搅扰他人的现象屡次出现,并成为舆论焦点,引发众多网友的关注。从已有案例看,一些大声喧哗有之、大声打电话全车人听得清清楚楚的有之、看视频高音外放者亦有之……在面对质疑时,他们不以为然甚至振振有词,面对好言相劝无动于衷,甚至出言不逊。大声喧哗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正当权益,而且也破坏了公共秩序,必须予以严厉制止。

 关于搅扰他们问题的处理,在以往的具体实践中,他们所承担的后果往往取决于情节轻重和行为影响:针对一般搅扰他人行为,铁路运输企业相关人员多以劝诫为主;对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人可能会被列入铁路部门“黑名单”;而当性质严重到一定程度,便会面临治安处罚等法律后果。

实际上,搅扰他人,不只是不道德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亮明了有关方面对于火车上搅扰他人乘车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明确了乘客个人权利的边界和行为红线,这一规定不仅为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以及其他乘客正当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更能为那些不文明乘车者敲响法治警钟。

就个人而言,也需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公民应当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为一时的方便、逞一时的痛快,拉低整个出行群体的“颜值”。自觉遵守规范,才更能显现个人的素养,更能体现文明。

遵守乘车秩序,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让我们共同维护公共利益、守护车厢文明,让春运归途和谐温馨!(苗瑞祥 王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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